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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北海市秋季学期中小学分批错峰开学时间(8月22日起)

    时间:2022-08-25 16:48:18  编辑:好蚂蚁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500次   【】【】【网站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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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北海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我市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相关准备工作,结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科学研判、属地管理、齐抓共管、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原则,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要求,按照属地管理、部门协作、分级控制、快速反应、科学防治的工作机制,做好疫情输入风险防控,防止疫情扩散蔓延至校园,全力织密学校疫情防控网,确保学校疫情防控“万无一失”,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校园安全稳定。

    二、总体安排

    (一)分批错峰开学时间

    1.中小学、幼儿园实行分批错峰开学。

    其中全市普通高中三年级于8月22日开学,实行相对封闭管理;其他学段、年级于8月29日开学。

    2.高校开学时间由各高校自行确定。

    (二)严格做好开学准备

    1.措施部署到位。各县区教育部门、各学校实行错峰错时开学,科学制定开学工作方案。要分类召开全体教职员工会议,开展疫情防控知识专题培训,及时将开学前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各项准备工作、各关键环节工作的有关要求等传达到每一个教职员工,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政策、开学准备各项工作人人知晓,并抓好贯彻落实。

    2.责任明确到位。各县区教育部门、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学校责任、家庭和个人责任,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是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明确分管副校长、政教处、教务处、保卫科等科室负责人、班主任的工作职责以及学生、家长的职责。

    3.人员组织到位。各学校要指定开学准备工作各个环节的责任人,要确保各个环节有人抓,有人管,管到位。多校址办学的学校,各校区分别指定责任人和联络人,明确工作职责,确保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和常规开学工作有序推进、落实落细。

    4.制度落实到位。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卫生防疫制度等“两案九制”,细化每个制度的操作流程。要按照“避峰”“错峰”原则,科学制定本校教职员工返岗工作方案和开学当日学生返校方案,要明确具体责任人。

    5.风险排查到位。各学校要全面排查所有师生员工暑假期间旅行居住情况以及返校前14天的健康状况,准确掌握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状况,建立全体师生员工健康档案。要提醒市外师生及时返回北海,按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完成相应健康管理后返校。开学前要严格按照《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返桂来桂人员及区内流动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指发〔2022〕87号)要求,返校前逐一核验全体师生员工的健康码、行程卡及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要重点追踪“712”疫情发生以来,本学校出现阳性感染、密接、次密接、红码、黄码及目前所处中高风险区的师生员工,逐一登记造册,要严格核验其是否满足可返校条件。

    返校条件:

    (1)8月21日之后无北海市外旅居史的师生员工返校时需提供开学前7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8月21日之后有北海市外旅居史的师生员工,返回北海市后开展2次核酸检测(间隔不少于24小时),参加开学前学校组织的核酸检测,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方可返校上课(班)。

    (2)市外返回已向社区报备并按北海市防疫政策完成相应管理的师生员工: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对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对7天内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3天内应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3)师生员工中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出院(舱)后、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完成相应的集中医学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持医院和社区开具的解除隔离相关材料返校。

    师生员工的共同居住人员如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出院(舱)后、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完成相应的集中医学隔离等健康管理后仍实行居家医学观察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

    6.设施完善到位。在“712”疫情处置中被设置为集中隔离点的学校,具体由卫生健康、疾控、生态环境、市政管理、住建等有关部门按照《北海市学校隔离点解除隔离后环境卫生集中消毒和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完成环境卫生集中消毒和处置工作后经评估合格后组织师生开学。各学校要大力开展秋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落实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运动场、卫生间、校等重点场所通风换气、环境消杀等措施,开展卫生整治和灭四害行动,彻底消除卫生死角。

    7.物资储备到位。各学校要切实做好防控物资和设施保障工作,做好洗手液、手消毒剂、N95/一次性医用或外科以上级别口罩、手套、酒精、消毒液、体温计、防护服、隔离衣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至少要储备14天及以上的量。安排专人管理,确保存放安全,注意物品的有效期,储存符合防护标准的口罩,做到科学合理使用。

    8.应急预案到位。各学校开学前与公安机关、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等部门做好对接,进一步完善学校应急预案,健全防范和处理机制,做到“点对点”“人对人”。要修改完善应急处置流程图并在校园醒目位置张贴,明确疫情防控各项流程和具体责任人,组织师生员工至少开展1次疫情防控多场景、实操性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疫情,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各环节快速响应和应急措施到位,及时有效应对突发情况。

    9.检查督促到位。各县区教育部门要对所辖学校开学准备工作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督促,确保以上八个“到位”落到实处。各学校的党政正职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对学校开学准备各个环节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学校开学工作顺利进行。

    10.核酸检测到位。严格落实辖区对从中高风险地区及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低风险区返校或其他特殊情况师生员工的健康管理要求。师生员工应按照辖区要求配合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本土疫情处置中的核酸监测,确保“应检尽检”。师生员工返校前后,由辖区指挥部统一组织开展核酸检测(三天二检),开学后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以5天为一个周期完成1次全员核酸筛查,每天至少20%的抽样比例检测,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部门分级予以解决。

    11.疫苗接种到位。各县区教育部门和各学校积极配合辖区卫生健康、疾控部门,做好符合接种条件适龄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和服务保障工作。坚持知情、同意、自愿原则,鼓励3岁以上适龄无接种禁忌人群应接尽接,对于符合接种条件的18岁以上目标人群进行1剂次同源加强免疫或序贯加强免疫接种。学校开学时要对新生疫苗接种情况进行一次核验。

    (三)严格重点环节管控

    1.加强校园封闭管理。全面把控所有进出校园通道,实行校园相对封闭管理,做到专人负责、区域划分合理、人员登记排查记录齐全。师生员工进校门需佩戴口罩,核验身份并检测体温。入校时若出现发热、咽痛、乏力、干咳等疑似症状,应当由专人带至临时等候区,测量体温,及时联系学生家长,督促其及时就医、按规定流程处置。来访人员还需核验健康码、行程卡以及核酸检测情况,并进行登记,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加强校园区域管理,强化校园四周围墙栅栏的巡查力度,严防外来物品违规进入校园,杜绝风险隐患。

    2.加强重点区域管理。学校每日开展门卫室、教室、实验室、办公室、食堂、宿舍、体育运动场所、图书馆、卫生室(保健室)、卫生间等重点区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巡查,排查潜在风险,加强整改。做好学校室内外环境监测、卫生清洁和消毒消杀工作,定期通风换气,合理增加对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频次。校园垃圾“日产日清”,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消毒。

    3.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加强对食材尤其是冷链食品的采购、存储、加工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管理,食品等原料从正规渠道采购,保证来源可追溯。开餐前半小时完成就餐区域的消毒和通风换气。规范就餐流程,尽量集中分餐、送餐到班,或错时、错峰在食堂内就餐。做好食堂地面、桌椅和餐(饮)具、炊具的清洁消毒和餐余垃圾无害化处理。校外供餐单位的送餐人员和车辆尽量固定,定期查验核酸,送餐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健康码和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学校。

    (四)严格落实健康管理

    1.加强健康监测。学校严格落实师生员工健康监测、体温检测、晨午晚检和因病缺课(勤)追踪与登记等措施,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师生员工开学返校前连续14天自觉开展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咽痛、乏力、干咳等疑似症状,应当及时到医院就医,教职员工应及时告知学校,学生家长应及时报告班主任,学校做好就医结果追踪登记工作。开学后认真开展晨(午、晚)检、因病缺勤登记和病因追查等工作,发现师生员工出现发热、咽痛、乏力、干咳等疑似症状,校医、保健老师第一时间采取隔离措施,严格按照“点对点”协作机制有关规定及时送去定点医院就医,做好就医结果追踪和登记。

    2.加强健康教育。卫生健康部门要选聘健康副校长定期对学校全体师生员工开展培训指导。学校要开设健康教育课程,加大新冠肺炎和校园常见传染病防控知识、《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的宣传力度,使师生员工掌握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和技能。学生合理安排作息,每天不少于1小时体育活动,增强体质,保持均衡营养膳食,睡眠充足,科学用眼习惯、合理使用电子产品等健康生活方式,加强近视防控。

    3.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学校配备专职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展心理健康科普教育。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心理干预队伍,制定心理干预方案,强化危机识别与干预意识。对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时返校的师生情况,学校要落实专人做好防疫政策解释、居家防疫健康指导和心理咨询辅导,避免师生出现因疫情引发的心理问题。加强对学生、教师、员工情绪及行为异常的关心与关注,对出现心理问题的个体及时干预,必要时寻求专业医疗资源的帮助。

    (五)严格人员管理

    1.加强师生活动管理。组织活动要根据辖区疫情形势、国家、自治区和属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作出安排,慎重举办跨区域人员参加的活动,合理管控人员密度。加强校园聚集性活动管理,非必要不举办;确有必要举办的活动,报辖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压缩规模、缩短时间、保持距离,可通过错峰开会、网络视频或提前录制会议材料等方式召开会议。引导学生在校期间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尽量减少前往校外人员密集和通风不良的场所,科学佩戴口罩,随身备用口罩。

    2.加强寄宿生管理。正常教学期间学生原则上不得出校。如必须出校,须严格履行请假程序,规划出行路线和出行方式,并告知学生家长。学生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当出现发热、咽痛、乏力、干咳等疑似症状时,及时报告班主任并做好就诊记录,同宿舍人员纳入跟踪监测管理。加强宿舍出入管理,凭证出入并进行体温检测,严禁外来人员入内。

    3.加强工作人员防护。校(楼)门值守人员、保洁人员和食堂工作人员等工作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戴一次性手套,食堂工作人员还应当戴帽子和穿工作服并保持清洁,定期洗涤、消毒。如出现发热、咽痛、乏力、干咳等疑似症状应上报并及时就诊,不带病工作。学校所在县(区)范围内没有中高风险地区,师生上课时可不佩戴口罩。

    4.加强家长管理。家长自觉配合学校出入管理,严格按照学校的要求在接送孩子上、放学时实行两点一线(学校到家、家到学校),全程佩戴口罩,做到不拥挤、不扎堆,保持一米线以上社交距离,听从学校安保人员、执勤人员安排,即接(送)即走。孩子离校期间,家长做好孩子看护,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在校外公共场所需要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六)严格物品管理

    1.严格外来物资管理。对外来配送食堂、小卖部的生活物资,对于学校教学、办公用品采购,学校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配送车辆人员进入校园,严格“二码”联查,全程佩戴口罩,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进入。车辆进入校园指定接区域,采取无接触配送交接并执行全覆盖消毒,同时建立完整的交接清单和台账。

    2.严格快递外卖管理。中小学、幼儿园严格外卖、快递进入校园,生活必须品等确需进校园的,要严格进行消杀,并做好无接触交接。高校、中职类学校快递、包裹等一律实行无接触配送,在学校门岗围墙内外指定区域,分别设置快递包裹专用架,分层整齐摆放,门岗保安人员签收后按规范消毒。禁止采购人将进口(入境)物品快递放置校门口,按照“谁的物品谁负责”的原则,师生员工如有违反相关要求将严肃追责。

    3.严格家长传递物品管理。加强家校联系,非特殊情况学校不接受家长给学生送餐或传递其它物品进校。如确须进校,须经学校批准且相应对物品进行外表消毒,并放置在固定区域待学生领取。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指导。各县区教育部门负责指导所辖学校做好秋季开学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做好受疫情影响延时返校学生的返校监管工作,指导学校整合线上教学资源,对接做好跟踪学习辅导,确保学习实效。

    (二)加强部门联动。各县区教育部门、各学校要加强与辖区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的沟通协作,争取专业技术支持,加强对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责任落实,认真排查辖区学校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及时跟踪整改到位。加强与公安、交通运输部门的联动,强化校园周边安全维稳、交通安全秩序的指导,确保开学平安有序。

    (三)加强应急处置。各县区教育部门、各学校要密切关注学校所在辖区、国家、全区其他地区疫情形势变化。一旦学校所在县区发生本土疫情或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发生变化,应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立即激活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主动配合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及专业部门果断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快速处置疫情,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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